1月26日,河南省市場監管局下發《關于轉發<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>的通知》,即日起,河南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。
通知要求,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、各省直管縣(市)市場監管局,要堅決貫徹落實總局等三部門公告要求,全面排查農(集)貿市場、超市、餐飲單位等經營場所,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;要求屬地網絡交易平臺,屏蔽(下架)相關野生動物交易信息;從重從快堅決查處違法行為;暢通舉報渠道,及時受理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投訴舉報;加強督促檢查,加強信息溝通,實行野生動物監管日報告制度,及時報送相關信息,不得漏報、瞞報。(記者 康世甫)
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
2020年第4號
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,市場監管總局、農業農村部、國家林草局決定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,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。
一、各地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,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。
二、各地農(集)貿市場、超市、餐飲單位、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,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。
三、社會各界發現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,可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。
四、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檢查,發現有違反本公告規定的,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,對經營者、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、查封,涉嫌犯罪的,移送公安機關。
五、消費者要充分認識食用野生動物的健康風險,遠離“野味”,健康飲食。
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
2020年1月26日